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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華大學    智慧生醫博士學位學程

【常置公告】重複修讀規定

*依本校學則第59條摘錄(詳見附件一),非經各學系、研究所、 學位學程同意已修習及格或通過之科目不得重複修習。請參考課務組網頁 https://curricul.site.nthu.edu.tw/p/404-1208-11117.php

本學程學生依規定申請重複修讀(申請表詳見附件二),請填寫原因送至本學程審核後,續送課務組與註冊組審核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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